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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雲水週記(一九六)傘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99.12.25

     白素真與許仙的邂逅是從搭船借傘開始,這段的人蛇戀被法海和尚所禁止,後因白蛇為救被困的許仙由愛生瞋;來一場水淹金山寺的戲碼而觸犯天條,讓千年修行的她最後被禁雷峰塔,留給世人更多情感的想像空間!

     而蒲松齡的《聊齋誌異》〈聶小倩〉,被電影翻拍成〈倩女幽魂〉愛上書生寧采臣,人鬼殊途卻也愛的轟轟烈烈、難分難捨。不能見光的女鬼只能在雨傘保護下,勉為其難保住自己的真氣,連最後的入土為安,許多觀眾都希望是一個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」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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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「傘」在中國婚喪喜慶的地位上,都少不了它的存在。其實連古禮婚嫁新娘要上轎之前,舅母或其她長輩要幫新娘撐傘,據說台灣中南部的禮俗,結婚當天「新娘神」最大,出閣時頭不能見天,腳不能著地;以免喜氣衝天庭。也有一說法朋友或情侶之間是不能隨便送傘,據說緣份也就散了!不管信者恆信、不信者恆不信,這一把小小的傘融入了特有的民俗文化,傳遞了傳統的觀念訊息,賦予實用功能遮陽躲雨的功能之外;更展開中國人對它風俗民情的意境。

    最近隨身的一把黑色摺疊傘,在不當使用的情況下雖不至於「遍地開花」,但已經「無法撐起一片天」,已達多處骨折、不堪使用的窘況。所謂:「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」,就這樣丟進資源回收站,還是心有不甘。有次途經捷運公館站一號出口,看見左側人行道有間不起眼的賣傘小店面,寫著修傘字樣;我喜出望外特地到她的店面光顧,希望老闆有如華陀再世、妙手回春,讓我掉了魂的雨傘「把愛找回來」!

     老闆看了看四處必須修繕的地方開口說:「收費一百五」,當下一愣-一百五的價錢不是可以重新買一把了嗎?但老闆不厭其煩的說:「您這把雨傘基本架構還是很好,況且當初買的價位也一定高過這一百五的價錢,可以考慮看看再決定。」後來我還是聽了老闆的建議抱著我跟隨多時的雨傘開開心回家!日文老師笑我真傻哪有人會花一百五十元換一把舊傘?大概只有你這個出家人惜物惜緣,才會不惜成本「搶救雨傘大作戰」。

    我想的不只是惜物惜緣的角度,而是這把雨傘陪伴我多時,悠悠歲月走過人生多少風風雨雨,或者女性信眾一同外出正逢烈日當空,它也發揮「救美英雄」的角色,擁有它的幸福在於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」;如今怎能因自己使用不當遺棄了多年的戰友?況且提供了老闆的工作機會,減少地球的垃圾量,環保的口號是要落實在日常生活,才會有意義、價值。看看街頭巷尾的流浪貓、流浪狗被主人隨便的丟棄,對曾經陪伴自己的孤獨寂寞、散播歡樂散播愛的寵物,情何以堪?因此雨傘讓我們可以再續前緣,點滴在心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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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ok555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